海南自考毕业申请

2024-07-24 阳光自考本科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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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申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完成该专业计划所有课程考试合格,总学分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后,可提出毕业申请,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1、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前置学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对因前置学历问题不能通过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后果自负。

2、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负责本区域考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认真审查复核。审核人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上签名,原件退还考生,并在《毕业生登记表》内《市(县)审核人签名》一栏签名。

3、主考学校负责本校助学班考生的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主考学校负责对其前置学历的审核,前置学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受理。

4、申请毕业时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为12月,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公告。

5、自学考试毕业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必须规范采集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电子图像。因电子图像不符合要求造成毕业信息无法电子注册的,后果自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要求如下:

(一)拍照要求

1.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 毕业证书遗失

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发,只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

◆ 申请学位方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科学位(注:考生报考前务必向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条件)。◆ 社会助学

考生参加合法、科学的社会助学辅导,有利于提高自学质量和效果。考生参加社会助学,应先与主考院校了解有关助学情况,再根据本人需要,自主选择正规的有办学资质且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记登的社会助学机构参加助学。任何自学考试助学机构都不能自行发放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各种合格证书、专业证书、毕业证书。

◆ 温馨提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务考试管理规范严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开考专业计划的课程参加考试,所选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及格后方可申请毕业。任何虚假广告、承诺包考包过、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承诺提前毕业等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请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