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

2024-07-21 阳光自考本科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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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10日(系统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8:30至20:00),10日后系统毕业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

二、办理条件

  1. 考生须专业计划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包括:省际转考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

  2. 考生在申请毕业时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等),如有变动或错误须及时联系所属考籍管理区提出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

  3. 考生申请本科毕业证书,须持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日期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

  4. 专科毕业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不能在同一申请时间批次办理。

三、所需材料

    1.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下载“学信网”APP,注册认证后,扫描“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供的二维码完成授权操作。若授权失败或未完成学信网认证,考生可手动点击“已完成授权”,进入下一步,上传相关材料;

  2.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前置学历验证授权失败或未通过“学信网”认证,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JPG格式;照片大小为50—500KB;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

  3. 若现用名与原学历姓名不一致,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更改证明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为50—500KB;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

四、重要提示

  1. 为维护考生利益,新专业课程计划启用后,考生原合格课程的成绩继续有效,可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进行课程替代;

  2. 对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的考生设立两年过渡期(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考生可根据已合格课程情况,自主选择按新专业课程计划或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实行双向替代。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均使用新专业名称;

  3.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须交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4. 本次毕业证书将于2024年7月31日开始陆续邮寄发放;

  5. 领取毕业证书后,考生需将“毕业审批登记表”交由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 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7. 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及毕业证书

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报考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考生或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或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