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2024-07-24 阳光自考本科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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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请先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或者湖北自考APP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报考。

一、考生注册  

考生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籍考生注册。

1.新生注册。首次报考的新生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新生注册:

(1)打开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页面选择“马上注册”。再选择新生注册,根据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选择考区(考区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区变更手续)。信息录入成功后,注册状态为预注册,在湖北自考APP上做网上验证或线下联系当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确认完成后,注册成功,收到准考证号和8位随机密码的短信。

(2)下载安装在湖北自考APP,选择新生注册,根据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信息,并选择考区(考区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区变更手续),再进行网上验证,验证后完成注册。收到准考证号和8位随机密码的短信。

2.在籍考生注册。非首次报考,已取得过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即在籍考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在籍注册:

(1)打开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页面选择“马上注册”—“在籍注册”,填写身份证号,姓名和准考证号,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在籍信息。在籍考生持有或获得过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注册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考区,确认无误后提交,然后在湖北自考APP上做网上验证或线下联系当地考办现场确认,确认完成后,注册成功,将于注册手机上收到准考证号和8位随机密码的短信。

(2)下载安装湖北自考APP,选择在籍注册,根据填写身份证号,姓名和准考证号,系统显示注册过的在籍信息,再选择准考证,核对基本资料和报考考区,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验证,验证完成后,注册成功,于注册手机上收到准考证号和8位随机密码的短信。

二、注册信息维护

考生若遗忘考生服务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可通过绑定的手机号重置密码,如无法找回时,请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重置。因考生本人操作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首次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平台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前置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请按照平台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其中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申请办理相关材料。

三、身份确认

考生信息录入完成,进入身份确认阶段。身份确认有网上验证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请广大考生优先使用网上验证方式,如因证件更新、迁户、军人身份等情况查询不到身份信息的,再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网上验证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湖北自考”APP进行身份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根据各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完成身份确认。助学班考生由所在助学单位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1.网上验证:考生可通过“湖北自考”APP按提示首先上传身份证反面照片(含头像和个人信息面),然后按照提示录制并上传清晰朗读数字的视频,完成人脸识别比对,最后上传电子证件照(免冠蓝底,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系统自动与身份证比对验证身份。身份验证通过者,即可报考相关课程、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验证最多只有三次。网上验证不通过的考生,请进行现场确认。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否则后果自负。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